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于1956年,是一所既具有精神、心理专科优势,又具有综合医疗服务功能的三级乙等专科医院。医院承担着绍兴市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、教学、预防、康复、科研和危机干预等工作,是绍兴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技术指导中心。设有绍兴市精神卫生研究所、绍兴市心理卫生协会、绍兴市心理康复中心、绍兴市医学心理咨询中心、绍兴市心理健康体检中心、绍兴市市民心理健康促进学校、绍兴市(自愿)戒毒中心等日常机构,是浙江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定点医院,省司法厅所属的司法鉴定所。
医院占地面积55000平方米,医疗用房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,功能设施齐全,环境优美、布局合理。设计床位670张,核定床位500张,设有12个病区和精神科、心理科、康复科、老年科、内科、外科、妇科、皮肤科、口腔科、中西医结合科以及检验科、特检科、药剂科、影像科等2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。拥有西门子CT、富士CR、彩色多谱勒B超、血药浓度检测仪、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、日本光电原装进口五分类血球计数仪、双通道经颅多谱勒、动态脑电图检测仪、生物反馈仪、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、美国贝克曼免疫分析仪、经颅磁刺激仪、植物神经功能检测仪、睡眠分析仪等先进仪器。
医院医疗技术力量雄厚,全院职工476人,其中卫技人员379人,中高级卫技人员102人,高级卫技人员32人。心身科、精神科为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,近三年来通过科研成果鉴定8项,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创新奖4项,推广应用新技术、新项目33项,在各级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157篇。医院坚持“为民、惠民、便民”宗旨,树立“以病人为中心、以质量为核心”的服务理念,倡导“崇德尚学、慈心仁术”的院训院风,围绕“大专科、小综合”的发展定位,以打造“全市精神心理治疗与咨询中心”和“城西医疗服务中心”为目标,求真务实、开拓创新,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