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川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6年,经过三代妇幼工作者40多年的努力,现已发展为全县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中心。1997年被世界卫生组织、国家卫生部命名为“爱婴医院”,1998年达到“一级乙等妇幼保健院”标准。先后被县人民政府和大理州人民政府命名为“文明单位”。
目前,全院共有职工21人,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人,**职称1人,中级职称7人,初级12人,全院固定资产总额177.3万元,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828.5平方米,业务用房面积818平方米;拥有B超、心电图机、多参数心电监护、新生儿温箱、蓝光箱、血红蛋白仪、自动生化分析仪、乳腺监测仪、波姆治疗仪、微波治疗及X光机等专业医疗设备20余件,配备有孕产妇危急抢救、转诊车辆,其中万元以上17件,设备总额100.6万元。
全院开设有妇产科、儿科、手术麻醉、计划生育、检验、B超、心电、放射、理疗、口腔等11个临床业务科室。开展的常规服务项目有:助产、婚前保健、围产保健儿童发育评价、保健咨询和剖宫产、子宫全切、卵巢囊肿摘除、计划生育等手术,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、黄疸、寒冷损伤综合症及常见妇、儿疾病诊治。年门诊量16000多人次,住院400余人次,业务收入58万余元。
全院领导班子团结务实,职工队伍专业结构合理,设备齐全,技术熟练,服务优良,深得广大农村群众信赖。在群体保健中,始终坚持“以保健为中心,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标,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,面向群体,面向基层”的工作方针,以提高儿童、孕产妇两个系统管理率和降低儿童、孕产妇死亡率为工作重心,运用参与式社区工作方法,组织社区PME活动等扎实实施各项保健工作。
全县的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,“两个提高,两个降低”的目标得到进一步实现。与91年相比,2002年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由10.72%上升到91.38%,儿童保健覆盖率由10.9%上升到62.84%;婴儿死亡率从94.17‰下降至41.97‰,孕产妇死亡率从321/10万下降为103.63/10万。
通过国际合作“中国—加拿大妇幼保健合作项目”和国内“降消”项目的成功实施,不仅改善了县、乡、村三级的医疗、保健设备,而且培养和造就了一支熟悉社区工作方法、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和交流技能、勇于吃苦、善于基层工作的三级保健队伍,为全县妇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莫定了扎实的基础 剑川县妇幼保健院所获荣誉 1997年被世界卫生组织、国家卫生部命名为“爱婴医院”,1998年达到“一级乙等妇幼保健院”标准。先后被县人民政府和大理州人民政府命名为“文明单位”。 剑川县妇幼保健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