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956年成立以来,在党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级政府和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,卫生院逐步发展壮大,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通过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政策的落实,卫生院在管理上,落实以病 为中心的服务宗旨,逐步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,卫生院内设有公共卫生科,中医科,内儿科,妇产科,骨伤科,合作医疗办公室等临床科室及检验室,X光室,B超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,有业务用房一千余平方米,开设病床15张,有200毫安X光机,半自动生化分析仪,尿液分析仪,电解质分析仪,B超,心电图机等设备,建有带洗手间的病房8间,服务范围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外,能用中、西医对农村常见病、多发病进行防治,开展骨外伤诊治,进行小针刀治疗,开展接生人...[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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