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兴县中心医院前身为浙江省第二康复医院,建于1951年6月。1958年9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,改名绍兴第四医院。1970年11月绍兴地区卫校并入医院并改为绍兴地区人民医院。1973年4月改称绍兴第四医院。2008年6月,整体收购了民营绍兴华宇医院实物资产,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整合两家医院资源,建立绍兴县中心医院。同时,医院与国内**高等学府中国医科大学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,第二名称为中国医科大学绍兴医院。医院先后荣获浙江省文明医院、爱婴医院、绿色医院、绍兴市医疗安全管理先进集体、全省抗非先进集体、绍兴市十五期间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。绍兴县中心医院是按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,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...[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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